(1)消防器具是消防专用工具,应存放在消防专用工具箱处或指定地点,由消防员统一管理,任何人不得做其他使用。
(2)消防器材应保持完好,如有过期、失效或损坏,应报保卫部门处理。
(3)值班人员平时不得随意检查、打开灭火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