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由消防联动控制器、模块、消防电气控制装置、消防电动装置等消防设备组成,完成消防联动控制功能;并能接收和显示消防应急广播系统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、防烟排烟系统、防火门及卷帘系统、消火栓系统、各类灭火系统、消防通信系统、电梯等消防系统或设备的动态信息。
2、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方式应根据建筑的形式、工程规模、管理体制及功能要求综合确定,大型建筑或建筑群宜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控制方式。
3、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各类模块地址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,每一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地址码总数,宜留有一定的余量,且不超过100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