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消防水池的容积,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岸上消防设施用水量的要求。
2、当消防水池的容积超过1000`m^3`时,应分设或分隔成两个消防水池,并在两池间设带阀门的连通管。
3、消防用水与生活、生产用水合并的水池,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的技术措施。
以上内容均根据技术人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,供参考,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、指正。